在现代社会中,法定节假日是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对劳动者辛勤付出的一种认可和补偿。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不少企业或单位会因为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而没有给予相应的假期或补偿。那么,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呢?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同时,《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即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或者未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就构成了违法行为。这不仅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因此,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过,在现实操作中,部分劳动者可能出于对工作的重视或对岗位的珍惜,选择主动放弃休假权利。这种情况下,虽然从法律上讲用人单位的行为并不完全合法,但从道德层面来看,双方都存在一定责任。因此,倡导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建立更加和谐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总之,法定节假日不放假确实是违法行为,但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作为劳动者,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