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医疗安全与患者用药的合理性,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对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重点监控药品采购、储存、调配及使用的环节。
一、定义与范围
重点监控药品是指在临床使用中需特别关注其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的药品。主要包括抗菌药物、麻醉药品、精神类药物以及价格较高或用量较大的其他类别药品。具体品种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实际需求定期更新并公布。
二、职责分工
1. 药剂科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
2. 临床科室主任应带头遵守规定,在本科室内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下属成员落实到位。
3. 医生需严格按照适应症开具处方,不得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重点监控药品;同时做好患者教育工作,确保其了解药物作用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4. 护士要认真核对医嘱,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给药操作;对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主管医师报告。
三、流程管理
(一)采购环节
- 医院统一通过正规渠道集中采购所需药品;
- 对于新增加的重点监控药品品种,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并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后再纳入目录;
- 建立健全供应商资质审核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可靠。
(二)储存保管
- 设置专门库房存放此类药品,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变质损坏;
- 定期检查库存数量及有效期,及时处理过期或即将到期的产品;
- 记录每次出入库信息以便追溯来源去向。
(三)使用审批
- 所有涉及到重点监控药品的应用均需经过严格审批程序;
- 主治医师提出申请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实施治疗方案;
- 遇紧急状况可先采取必要措施再补办手续,但事后仍须补交完整资料备案存档。
(四)监测反馈
- 设立专门的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用于跟踪记录每种重点监控药品的实际消耗量及其效果评价;
- 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 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接受监督检查。
四、违规处理
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或团体都将受到严肃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法律责任。希望全体员工能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更加和谐健康的诊疗环境!
以上即为我院关于“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请大家务必遵照执行。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相关部门咨询解决办法。让我们携手共进,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