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对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对人身自由这种基本人权的严格保护。限制人身自由属于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之一,因此必须由最高权力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来设定,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正当性。
在实际操作中,行政机关在执行公务时,如果需要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必须依据已有的法律规定进行,不得超越法律授权或自行创设相关处罚。这不仅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法治权威的重要保障。
总之,《立法法》的相关规定明确了法律在设定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中的核心地位,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